获“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表彰 泸州江宁人民法庭让司法助残温暖有力
获“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表彰 泸州江宁人民法庭让司法助残温暖有力
获“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表彰 泸州江宁人民法庭让司法助残温暖有力李月(lǐyuè)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张燕冰 摄影报道
“非常感谢江宁人民法庭的(de)帮助和调解,让我们娘俩能够有一个小家,让孩子可以站起来。”5月(yuè)23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庭长吴玳瑛来到纳溪区炳灵路王女士(wángnǚshì)家中进行回访,眼含泪光、声音哽咽,王女士紧握住吴玳瑛的手(shǒu)不住地说。
作为一起离婚纠纷的(de)当事人,王女士(wángnǚshì)正靠做沙发套、羽绒服等抚养(fǔyǎng)患肢体(zhītǐ)、智力多重残疾一级的女儿小怡。一岁时,小怡确诊脑瘫,因左腿还患有血管瘤,下肢功能几乎全部丧失。在多次(duōcì)回访和跟进中,江宁人民法庭考虑到王女士抚养小怡后生活存在困难,为小怡申请了司法救助。今年5月,借助泸州中院与西南医投(yītóu)的合作,小怡成为首个外骨骼机器人试用者,得以站立。
长期以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受理的助残案件不计其数,以专业(zhuānyè)与温情(wēnqíng),守护(shǒuhù)着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在5月16日召开(zhàokāi)的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中,江宁人民法庭凭借出色的表现,荣获“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全国法院系统(fǎyuànxìtǒng)唯一获此表彰的人民法庭。
“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xiānjìnjítǐ)”表彰(图片由江宁人民法庭提供)
为何能成为唯一?实干(shígàn),诠释着答案。
1974年3月,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fǎtíng)成立。历经(lìjīng)多次职能升级,2022年组建为四川省首个女子法庭;2015年组建为泸州市首个家事法庭;2016年被省人民法院确定(quèdìng)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2021年挂牌设立家事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2024年4月挂牌成立泸州市纳溪区“残疾人司法保护(bǎohù)中心”,负责统一(tǒngyī)归口办理全区(quánqū)涉残疾人案件。
始终践行“如我在诉”司法(sīfǎ)理念,近年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精准对接残疾人司法需求,建立残疾人权益司法保护机制,为残疾人提供多元(duōyuán)、便捷、高效的社会服务和(hé)司法保障。
盲文版诉讼指南、手册及诉状(sùzhuàng)
平缓运行的无障碍(zhàngài)升降梯,盲文版诉讼指南、服务手册和诉状,以及轮椅、盲杖、助听器等辅具,都无声地诉说着对残疾人的细致关怀(guānhuái),将司法温度展现在细微之处(chù)。“针对不同类别(lèibié)的残疾人,我们都会提供不同类型的帮助。”泸州市纳溪区(nàxīqū)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副庭长吴东兰说,对于无法到庭的当事人,江宁人民法庭会主动上门代写诉状。针对听力、智力存在障碍的当事人,则会联动特殊学校进行(jìnxíng)沟通,搭建交流桥梁,精准把握当事人真实诉求,以便(yǐbiàn)案件处理。
依托“一镇一法官(fǎguān)”工作机制,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rénmínfǎtíng)(rénmínfǎtíng)设立“泸法麒麟”法官工作室,利用1+N四级调解网络,在(zài)源头上进行预防,争取在诉前(sùqián)化解纠纷,现已与(yǔ)156名社区网格员建立联系,根据纠纷相关属地,邀请调解员进行调解。吴玳瑛介绍,若诉前纠纷未能化解,江宁人民法庭会在诉中加盖上“有(yǒu)爱无碍 绿色通道”残疾人专用章(zhuānyòngzhāng),将其纳入案件流转“绿色通道”,提高诉讼效率。通过这样的流程,涉残案件平均办理周期仅需25天,远远快于平常诉讼案件。
同时,基于残疾人(cánjírén)的诸多不便因素,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rénmínfǎtíng)可提供小程序、网上云调解等多种(duōzhǒng)灵活线上立案方式。近五年来(lái),江宁人民法庭提供上门立案、远程调解、巡回审判等服务4000余次。
“下一步,我们计划(jìhuà)完善关于残疾人(cánjírén)(cánjírén)权益的保护和兑现,加强(jiāqiáng)后期的执行力度。”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娜表示,江宁人民法庭(rénmínfǎtíng)后续将推进未成年残疾人教育普及,并给予成年残疾人工作与情感上的帮助和支持。同时考虑到法律条例对残障人士而言存在理解难度,还将通过打造故事(gùshì)化典型案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帮助残障人士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
李月(lǐyuè) 四川新闻网-首屏新闻记者 张燕冰 摄影报道
“非常感谢江宁人民法庭的(de)帮助和调解,让我们娘俩能够有一个小家,让孩子可以站起来。”5月(yuè)23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庭长吴玳瑛来到纳溪区炳灵路王女士(wángnǚshì)家中进行回访,眼含泪光、声音哽咽,王女士紧握住吴玳瑛的手(shǒu)不住地说。
作为一起离婚纠纷的(de)当事人,王女士(wángnǚshì)正靠做沙发套、羽绒服等抚养(fǔyǎng)患肢体(zhītǐ)、智力多重残疾一级的女儿小怡。一岁时,小怡确诊脑瘫,因左腿还患有血管瘤,下肢功能几乎全部丧失。在多次(duōcì)回访和跟进中,江宁人民法庭考虑到王女士抚养小怡后生活存在困难,为小怡申请了司法救助。今年5月,借助泸州中院与西南医投(yītóu)的合作,小怡成为首个外骨骼机器人试用者,得以站立。
长期以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受理的助残案件不计其数,以专业(zhuānyè)与温情(wēnqíng),守护(shǒuhù)着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在5月16日召开(zhàokāi)的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表彰大会中,江宁人民法庭凭借出色的表现,荣获“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成为全国法院系统(fǎyuànxìtǒng)唯一获此表彰的人民法庭。
“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xiānjìnjítǐ)”表彰(图片由江宁人民法庭提供)
为何能成为唯一?实干(shígàn),诠释着答案。
1974年3月,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fǎtíng)成立。历经(lìjīng)多次职能升级,2022年组建为四川省首个女子法庭;2015年组建为泸州市首个家事法庭;2016年被省人民法院确定(quèdìng)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2021年挂牌设立家事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2024年4月挂牌成立泸州市纳溪区“残疾人司法保护(bǎohù)中心”,负责统一(tǒngyī)归口办理全区(quánqū)涉残疾人案件。
始终践行“如我在诉”司法(sīfǎ)理念,近年来,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精准对接残疾人司法需求,建立残疾人权益司法保护机制,为残疾人提供多元(duōyuán)、便捷、高效的社会服务和(hé)司法保障。
盲文版诉讼指南、手册及诉状(sùzhuàng)
平缓运行的无障碍(zhàngài)升降梯,盲文版诉讼指南、服务手册和诉状,以及轮椅、盲杖、助听器等辅具,都无声地诉说着对残疾人的细致关怀(guānhuái),将司法温度展现在细微之处(chù)。“针对不同类别(lèibié)的残疾人,我们都会提供不同类型的帮助。”泸州市纳溪区(nàxīqū)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副庭长吴东兰说,对于无法到庭的当事人,江宁人民法庭会主动上门代写诉状。针对听力、智力存在障碍的当事人,则会联动特殊学校进行(jìnxíng)沟通,搭建交流桥梁,精准把握当事人真实诉求,以便(yǐbiàn)案件处理。
依托“一镇一法官(fǎguān)”工作机制,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rénmínfǎtíng)(rénmínfǎtíng)设立“泸法麒麟”法官工作室,利用1+N四级调解网络,在(zài)源头上进行预防,争取在诉前(sùqián)化解纠纷,现已与(yǔ)156名社区网格员建立联系,根据纠纷相关属地,邀请调解员进行调解。吴玳瑛介绍,若诉前纠纷未能化解,江宁人民法庭会在诉中加盖上“有(yǒu)爱无碍 绿色通道”残疾人专用章(zhuānyòngzhāng),将其纳入案件流转“绿色通道”,提高诉讼效率。通过这样的流程,涉残案件平均办理周期仅需25天,远远快于平常诉讼案件。
同时,基于残疾人(cánjírén)的诸多不便因素,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江宁人民法庭(rénmínfǎtíng)可提供小程序、网上云调解等多种(duōzhǒng)灵活线上立案方式。近五年来(lái),江宁人民法庭提供上门立案、远程调解、巡回审判等服务4000余次。
“下一步,我们计划(jìhuà)完善关于残疾人(cánjírén)(cánjírén)权益的保护和兑现,加强(jiāqiáng)后期的执行力度。”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娜表示,江宁人民法庭(rénmínfǎtíng)后续将推进未成年残疾人教育普及,并给予成年残疾人工作与情感上的帮助和支持。同时考虑到法律条例对残障人士而言存在理解难度,还将通过打造故事(gùshì)化典型案例,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帮助残障人士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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